外汇保证金交易,根据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(第43条)和关联法令・府令(第143条)规定,客户所预托的资金要与该公司的固有资金明确分离保管。
本公司,根据上述条款,在明确区分客户所预托的资金和本公司的固有资金的同时,为了向客户提供更安全的交易环境,导入了Transvalue信托公司的「信托保全服务」。万一,本公司出现问题,客户的资金将受到保护。
信托保全服务是指,每工作日,Transvalue信托公司都会对客户的预托资金进行100%的安全管理。
被安全管理的资金,就算本公司倒产也不会出现被强行扣押,处分的情况。万一本公司出现突发事态,客户的资金会由Transvalue信托公司通过受益者代理人返还到客户手中。
信托保全服务,不是元本保证。根据市场的变动,也有客户损失大量资金的可能。
Transvalue信托公司,只是管理客户预托的资金,以及监督公司和受益者代理人。同时,Transvalue信托公司没有义务直接支付资金给客户。
并且,客户也不能向Transvalue信托公司直接索取资金。
虽然是基于金融商品交易业法令而制定的保全方法,但也会出现信托时间结束或信托解约等场合,而公司要及时向客户传达此信息。而公司要及时向客户传达此信息。而且,由于法令的变更,区分管理的方法也有可能变更。
本公司,为了实施信托保全服务,同时为了区分管理客户的资金,有可能向受益者代理人及Transvalue信托公司提供客户的个人情报。